【轉知】客家委員會訂定「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、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」規定

  • 依客家委員會114年12月4日客會語字第1146701001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